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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商标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可以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但是在转让过程中如果不注意一些条款的话,会出现一些纠纷的情况,所以,我们在进行商标权转让时,必须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转让商标权利不稳定
所谓权利不稳定指该转让商标可能存在不予注册、撤销、被无效等情形,如受让方支付相应价款却无法获得一个已经注册的商标权,其将承受钱财两空的不利后果,故受让方需在签约、付款前先确认该权利的情况,较为常见的权利问题如下。
2、尚未准予注册的商标
尚未准予注册的商标指的是提交商标申请后,尚未进行注册公告的商标,在此期间内的商标可能会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驳回,或被第三人提起异议程序,故此阶段的商标权利较不稳定,受让方应更为谨慎对待。
3、转让方涉嫌囤积商标转让牟利的行为
《商标法》规定,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现阶段国家知识产权局及法院对此类商标在保护、管理上存在限制,则受让方在获得此类商标时,应当加以警觉。
4、无任何使用证据
《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转让方如是囤积商标进行盈利的组织,在多数情况下其所转让的商标是无使用证据的,则当其与受让方签订协议至商标实际转让完成期间,第三人是有可能对此转让商标提起三年不使用的撤三程序,最终丧失注册商标权利。
5、转让商标不彻底
“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其实,在现有的商标转让流程中,商标转让人尤其是受让人的利益往往处在一个不利的位置。因此在商标转让的过程中,不仅需要谨慎对待商标转让流程中的每一个环节,更应该咨询或者通过好的代理机构来办理,促进商标转让更好地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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